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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土地管理局

部门负责人 局 长:马风鸣
部门职责
    市土地管理局是市政府负责全市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全市土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加快土地信息建设,预测各类用地需求,做到土地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
    3、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主管全市土地的调查、统计、分等定级、登记和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土地的调查、统计、地籍测绘工作计划和土地定级、估价标准,建立健全日常土地统计制度、地籍管理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4、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开发、复垦管理和监督工作。
    5、主管全市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统一审核、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承办由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经批准后,具体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
    6、管理土地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土地市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种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估价工作,协助财政、税务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企业重组、改组中土地处置形式的监督管理和权属变更工作;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
    7、研究制订全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8、主管土地管理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科室 纪检组、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地政地籍管理科、建设用地管理科、土地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单位地址 南阳市兴隆路8号
联系电话 63122770
传真  
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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