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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市农业局是市政府主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我市发展农村经济及主管产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参与研究制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包括农村的生产、流通、分配体制以及农业投入与劳动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编制主管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根据审批权限,负责全市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督促实施、验收及管理工作。
4、参与研究制订和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
5、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与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牧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和中长期需求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分配计划内农用生产资料;负责农情信息的搜集、整理、上传下达,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信息统计工作,指导主管产业信息系统建设。
6、制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的规划;组织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承办农业系统的职称评定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办好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者素质;负责农业宣传工作。
7、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化肥、农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和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法负责绿色食品的标准认证及开发工作。
8、主管全市植物防疫、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农药的药政、药检工作;负责管理市区生产、经营农药的登记工作;负责各类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9、负责管理农业资源、农村环境保护和能源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农村能源的综合利用;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农业用地及资源的开发、保护和管理;参与村镇建设规划。
10、主管农业涉外事物和对外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推动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工作。
11、负责主管产业的行业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部门负责人 |
局 长:朱云申 |
| 内设科室 |
办公室、人事科、科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经济作物科、农业科、农场管理科、老干部科、纪检组、直属单位党委办公室。 |
| 单位地址 |
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
| 联系电话 |
63136383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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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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