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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科委
| 部门负责人 | 主 任:朱传义 |
| 部门职责 市科委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全市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全市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总体规划,部署、指导、推动全市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3、组织研究我市科技发展战略,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科技优先发展目标,制订我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科技兴宛”战略,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科技投资政策、确定科技投资方向、比例和重点,合理配置科技经费,统一管理和使用科技三项费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4、负责组织制订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软科学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并协调、组织重大项目的实施;指导全市民营科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工业企业重大科技项目的协作攻关,推动农村和企业科技进步。 5、编制全市科研基础设施、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试验室建设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实验动物、大型科研仪器的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管理全市技术市场;负责技术合同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7、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统计、奖励工作,负责国家、省级科技奖励项目的审查、申报;负责科学技术保密和技术出口的审查工作。 8、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管理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制订全市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协调指导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外事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等出国审查报批工作。 10、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和科技信息、科技发明、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科技新闻发布和审查自然科学类期刊等工作;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 11、组织技术力量对我市引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技术论证,做好技术出口项目的审查;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 12、负责研究制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统筹协调全市的科学计划普及工作;组织、协调社会发展科技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重点抓好21世纪议程项目的规划、管理和实施。 13、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发挥科技人员作用的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组织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 14、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和县市区的科技工作。 15、完成市政府和省科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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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科室 | 市科委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科技计划科、工业科技科、农业科技科、科技外事科、科技成果科、技术市场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老干部科。 |
| 单位地址 | 南阳市七一路140号 |
| 联系电话 | 63131514 |
| 传真 | 63182605 |
| 电子信箱 | |